重婚罪的构成条件简单易懂但认定较为艰难。
(1)明知他人有配偶,这一点是指要在诉讼中确切的证明行为人知道对方有配偶,且进行举证;
(2)以夫妻关系同居或者结婚,这一点也就是说单纯的同居算不上重婚,还需要是以夫妻关系同居才可。
若是出轨并生了孩子了,孩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充当“证据”,故在认定上有了一定的依据,但如果对方说是一夜情生子,若属实,则不会触犯重婚罪。
若出轨生子,有了合理的证据证明其出轨了,那么其可能构成重婚罪。
所以婚内出轨生子,是否违法,还得看实际情况,若能证明其与他人以同居名义生活,则构成重婚罪,即违法且犯罪。
若其不满足重婚罪的构成条件,那么很大程度上是受到道德的谴责,可能会认定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原则,但不会构成刑事犯罪。
可以证明的证据首先最直接的就是配偶表明自己同居的证据,例如为了表真心的忠诚协议里面表示自己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, 而且达到同居程度之类的内容。
其次也可以用录音表明对方承认了,或者还有证人证言去证明他们的关系等。
以上转载于琦律师的回答:https://www.zhihu.com/question/444263082/answer/1737212205
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,要求的是长期稳定的,与婚外异性共同居住。和同一个第三者要春夏秋冬住在一起,只是同住一晚、住一周都不算是同居。
有效力的同居证据是什么?
最有用的是老公自己认可同居的文件,比如他直接承认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,而且达到同居程度,以后保证不再犯之类的文件。
不过,让他写这个有点难
其次,也可以在跟男方谈判时候录音,在对话中要他承认与小三的同居关系,这样也比较有用,因为毕竟是当事人自认的证据。(记住,录音证据不可以对音频剪切,所以尽量要录干货,杂七杂八的谈话请别录进去,录音也不能转存,法庭要求出示原文件)
另外,还有邻居、看门大爷、专职司机等人的证言,证明总是看到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居住。
当然,还可以收集老公和第三者同居的照片。
我之前接了一个案子,男的特别喜欢拍自己和小三的合影,都存在邮箱里,他老婆进邮箱之后,下载了很多张这样的照片。
当然了,你需要拿到的是,春、夏、秋、冬他们都在一起居住的照片,一张两张的证明不了长期稳定。
以上转载于张梅律师的回答:https://www.zhihu.com/question/444263082/answer/1737346896